甘肅省人社廳:助力疫情防控 失業保險穩就業保民生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和要求,省人社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立足人社部門職責主動作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穩定就業崗位和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堅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為助力企業應對疫情、穩定就業崗位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靠實疫情防控責任。各級人社部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孫春蘭副總理在甘肅調研時的講話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把疫情防控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好抓細抓到位。同時,為保障下崗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確保“六穩”“六保”各項措施落實落細,省人社廳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調度各項工作,要求各級人社部門靠實靠牢相關責任,認真研究預判形勢、提早謀劃解決問題,保障疫情期間企業穩定用工和失業人員生活基本需求,全力以赴做好“穩崗位、保生活、簡流程、網上辦”等各項失業保險工作。
二是加快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企業作為市場主體,也是用工主體,企業的存續和發展直接影響就業崗位的提供。穩崗返還政策是失業保險貫徹落實黨中央增強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要求的重要舉措。全省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利用大數據比對,全面梳理篩選符合享受政策的企業,繼續主動向符合申領條件的企業推送政策和申領信息,主動為企業提供“不申即享”服務,對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分別按30%和60%的標準頂格返還,為企業雪中送炭,全力助力企業渡過疫情防控難關。
三是全面保障下崗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繼續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暢通失業保險待遇網上申領渠道,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按月發放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照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確定;對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按月發放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要求各地社保經辦機構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按時發放失業保險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推遲發放,盡最大努力讓失業人員感受到政府的溫暖和人社的溫度。
四是全面落實失業保險“暢通領、安全辦、網上辦”。及時對外公布服務事項辦理渠道和聯系方式,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簡化辦事流程,避免人員接觸,積極宣傳引導參保企業和參保失業人員通過“網上辦、掌上辦”等方式辦理業務。14個市州、甘肅礦區及部分縣區開通了失業保險金網上辦理功能,持續提供不間斷、不見面人社服務,不僅確保了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應發盡發、應保盡保,也有效降低了疫情傳播的風險。
五是積極做好價格臨時補貼發放準備工作。為更好地發揮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作用,緩解物價上漲對失業人員生活的影響,確保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省人社廳提前做好基金預算安排,適時啟動失業保險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向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責任艱巨,使命光榮。疫情當前,甘肅各級人社部門主動肩負起重大政治使命和社會責任,以做好“六穩”工作和落實“六保”任務為己任,著力提高應急處突能力水平,想方設法用好用活政策儲備,全力發揮失業保險“小險種、大作為”的優勢,千方百計減少疫情帶來的不穩定因素,生動詮釋人社工作的擔當和作為,為我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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